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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各持老父遗嘱争财产 法院依据时间先后定纷争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16


中国法院网讯 小王的父亲刚刚去世,便和哥哥就遗产问题发生了争执,并最终闹上了法庭。7月31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纠纷案,判决所涉房屋由小王继承,小王支付哥哥房屋补偿款50000元。
2005年,小王的母亲去世,父亲王老汉也在去年5月份去世。王老汉去世后,小王和哥哥都拿出了父亲的,都认为父母留下的房屋应由自己继承。为此,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小王更是一张诉状将哥哥告上了法庭,要求由自己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但王老汉生前写有两份自书遗嘱,两份遗嘱关于涉案房屋的归属相抵触,因小王所持有的时间在后,故应以小王持有的遗嘱为准。该遗嘱所涉房屋系小王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共同购买,应为小王父母的。小王的母亲去世后,该房屋关于小王母亲的遗产份额王老汉及小王和哥哥依法享有,由于该遗产份额并未分割,且继承人也未放弃继承,故王老汉遗嘱所涉房屋应属于各继承人,王老汉无权处分小王和哥哥应继承的母亲的遗产份额,因此王老汉遗嘱中关于该部分的处分无效,小王母亲的遗产份额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王老汉、小王和哥哥继承。王老汉的遗产份额按其遗嘱应由小王享有。据此作出了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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