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并不是所有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都可以继承的,对于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国有资源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能继承的财产权利。
遗产,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除《》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以内的遗产可依法继承外,下列遗产不能继承:
一、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
如公民的姓名权、、、等。
二、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
这种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债权债务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三、国有资源使用权。
如、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这是因为这些国有资产的使用权人的使用权都是经过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如果继承人要使用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必须另行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重新获得使用权。
四、承包经营权。
《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办理。”但是,被继承人在承包中投下的资本,应得的个人收益仍属遗产,可依法继承,承包人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五、宅基地使用权。
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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