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办理完预售许可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之间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主要是看工程进展,标准就是房屋什么时候能够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入住条件是为准。
按照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申报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5、工程施工合同;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
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后,应当详细查验各项证件和资料,并到现场进行查勘,经审查合格的,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理时限: 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现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是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期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同样是无效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
买房子真的是现在最困难的一个行为,因为我国的可利用土地并不多,并且,国家的人口在逐年增长,所以对于土地的利用方面,存在供不应求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的使用权价格就增加了,自然房子的成本就提高了,所以房价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