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即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此时胎儿还无权利能力,只有等到胎儿活着出生成为婴儿时,他才具有权利能力,真正取得遗产。
通常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权利。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该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依照这一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第一项指出: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二、遗嘱应为胎儿保留份额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当从继承人继承遗产中扣回”,也就是说,扣回胎儿应继承的份额后,其他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才有效。
根据最新的规定,由于胎儿尚不算人,因此是不能具有遗产继承的权利的,但此时可以为尚未出生的胎儿保留一份继承份额,如果最后能够顺利出生,那么就可以继承。否则的话就由死者的其他继承人来继承这部分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