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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起纠纷 这些风险要注意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2-22


  近年来,政府为了控制房价快速上涨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措施,使得很多想买房的人失去了购买资格,所以有些人就动起了借名买房的歪脑筋,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那么借名买房都会导致哪些风险,又该怎么规避呢?

  借名买房的诱因:

  一、由于法律或者购房政策对购房者资格的限制,比如“限购令”等;

  二、由于待售房屋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政策;

  三、利用不动产产权登记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等。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

  一、难以取得房屋产权的风险。由于房屋的产权以登记为准,所以实际出资人虽然保管了房产证,这并不意味着其就是房产的所有人。名义购房人作为登记的产权人,是完全可以通过挂失的手段,重新取得房产证。这时实际出资人手中的房产证不过是废纸一张。因此,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二、房产被处理的风险。由于法律保护在交易中无过错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名义购房人处理房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有效,此时,实际出资人享有的不过是对名义购房人的债权而已,而债权能否实现还是未知数。另外,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三、优惠购房不得的风险。在借用他人名义购买优惠房的情况下,即使双方签署了书面协议,一旦发生争议的话,这种协议由于涉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此,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协议,达不到房产权属约定的效果。如果双方签署这种书面协议并向公证机关要求进行公证时,对此种协议,公证机关也是不予受理的。

  四、房产被继承的风险。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名义购房人的亲属继承。

  借名买房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一、如果借名购房购买的是一般的商品房。对于该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任何人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委托代理方面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当然包括代理买卖房屋。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的借名买房合同合法有效,应具有法律效力。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二、如果借名购买享有优惠政策类的房屋。比如“经济适用房”,对于该类合同的效力,有的法院认为该类合同为无效合同,理由是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实际出资人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中关于违反法律规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合同情形,其签订合同的标的是买卖某种特定的购房资格,而非房屋本身,应当认定为无效。而有的则认为,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而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法律,亦不属于法规,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该类合同不应判归无效,合同双方如果能够按照规定补缴税收,合同仍应属有效。

  法院认识的不同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因此,借名买房者,一定要认清楚所购房屋的性质,如果是拆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政策限制交易条件的房产,那么最好不要购买,以免一旦发生纠纷,造成最后落得房财两空。

  如何将借名买房的风险降到最低

  首先,尽量不要采用借名买房的这种购房形式,但是若确实需要采用此法,作为实际出资购房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保留好购房出资的凭据(比如现金给付凭证,收条,银行转账凭证等),建议资金流转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二、与名义购房人签订相关协议,针对借名买房的各个环节作出详细约定,并有无利害关系证明人。

  三、购房完成后,应及时将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

  总之,要尽可能的保留自己实际出资购房的各项证据,以防可能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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