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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有哪些霸王条款,买房合同中霸王条款效力如何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21


  一、买房合同有哪些霸王条款?

  (一)对虚假宣传不负责任

  很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甲方(开发商)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对本房屋及本房屋的相关事项以及文字、图片、模型、口头描述等方式所作的广告宣传和印刷品仅为邀请,不具有要约效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之明确约定的内容为准。

  (二)屋顶外墙使用权不归买受人

  有些开发商印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其所在楼宇屋面、外墙使用权不属买受人。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会所、休闲娱乐设施及其他卖方投资建造的经营性房产和设施权益属出卖方。

  (三)公共收益归开发商所有

  如一家地产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占用小区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全部归出卖人,出卖人有权出售、出租,对此购房者无权干涉。

  (四)解除合同期限不一样

  应该说,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按期付款和按期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契约双方的最主要义务,对于这两项主要义务的违反导致解除合同的催告期限,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应是对等的。

  (五)违约金、定金两者如何取舍由开发商规定

  有些《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开发商在购房人违约的情况下,既可以没收定金,又可以收取1%的违约金。这显然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

  (六)开发商违约不担责

  某楼盘的《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房屋交付后90天内,双方应按规定准备资料,协助对方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及申领有关权证手续。但在对开发商不协助对方办理的违约责任选择上,全部选择空白。

  (七)用格式条款对抗非格式条款

  如某楼盘《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内容或其他内容如有冲突,以本附件内容为准。这意味着开发商能够依据自行设定的格式合同排斥非格式合同。

  二、买房合同中霸王条款效力如何?

  (一)霸王条款的认定

  所谓“霸王条款”,是指经营者利用其信息、专业知识和交易中优势地位预先拟定,且未与消费者充分协商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条款。

  (二)霸王条款的效力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格式合同中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内容,该内容无效。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依据上述规定,购房合同的“霸王条款”应属无效条款,即开发商作为经营者和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不因“霸王条款”而免除了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购房者作为消费者和格式条款的接受方不因签订了“霸王条款”而丧失了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以上就是对“买房合同有哪些霸王条款,买房合同中霸王条款效力如何”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现实生活中,有一些房企为赢得竞争,忘记诚信,从楼盘问世广告宣传、到购房合同、到楼盘质量再到后期服务,每一个环节都设置了不同的陷阱,而消费者对于合同中的条款不熟悉,对于这些陷阱很难防范。所以在签订买房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必要时请教说房网专业的房产律师,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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