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热点新闻

团队介绍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说房网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热点新闻 >

70年后产权如何延期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9-06


  普通住宅70年后要交多少钱 70年后产权怎么延期

  2015年12月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的关键点就是要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也成了近来热议的事件,在人们殚精竭虑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和未来时,却传出了关于房屋“70年产权”或将取消的热议事件,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70年产权指的是什么?70年到期后房子还是我们的吗?

  一、70年产权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

  二、70年产权取消是真的吗?

  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70年产权”或将取消是无稽之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原文是“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但有媒体却不小心将此表述为“撤销对房屋所有权的过时限制”。遂引发热议:“70年产权”是否将被取消?但随后该媒体就对此表述进行了更正,于是热议也就戛然而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原文的意思可能就是希望地方政府能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合理利用“两只手”来调节房地产市场。

  言归正传,房屋“70年产权”是流行于百姓之间的说法。严格意义上来讲,“70年产权”指的是城镇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而并非是你所购买的房屋只有70年产权。通俗意义上来讲,70年之后房屋还是你的,但是土地仍旧是共有的。所以在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房屋“70年产权”或将取消成永久权的说法是无稽之谈。

  三、70年之后房子还是我的吗?

  开发商从政府手中申请地块使用权审批,70年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获得审批之日就开始计算,而户主的实际使用权年限很少有70年的,因为开发商需要一定的开发周期才能将商品房呈现出来,根据开发周期不同,所以选择开发周期较短的房子在一定程度上会多享有几年使用权。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全面启用,那么70年之后房子到底应该归谁呢?

  其实新中国成立以来,也并没有出现过70年产权到期的情况。 不过在2007年的《物权法》中,已经规定了房屋70年产权到期之后,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1、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

  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因为土地属于国家,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不同年限的使用权(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类40年)。

  产权满70年的三种处理方式

  1.续取房产

  2007年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补交费用。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2.缴纳税费

  业内人士预计:70年后或者未来十几年,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不过估计要缴税了,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3.国家收回享政策性补偿

  根据《物权法》中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70年中房屋成为危房怎么办?

  使用权不足70年的,到期可以交费或无偿续满70年;若70年中房屋成为危房,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在原地重建,如果房屋还在设计使用期限内就成危楼,原开发商还在,则需要承担责任。70年里需要重建的危房很多,考验业主彼此之间的合作能力。这也是开发商的机会,很有可能会有专门干重建的开发商出现。

  房子没了我们还是业主吗?

  一起来看一个极端案例:上海汤臣高尔夫园区物业状告其业主张某,要求其缴纳物业费,但事实上该地块上的别墅已经被除,成为空地。法院最终认为:不存在房屋实体不能成为免除业主交纳物业费义务的理由。业主资格的取得事实上不仅基于权利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也基于权利人对房屋所对应的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没有了我们依然还是业主。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