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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砍父亲被依法剥夺继承权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15


  郭x夫妇生有两子,长子郭x毅,次子郭荣。1982年,在两子先后成家立业后,郭x夫妇与两子签订了协议,约定郭x毅、郭荣分别负担父、母一人的。次年,郭x的妻子因病去世。随着时间的推移,郭x毅常常后悔当初选择父亲作为赡养对象。1986年夏季的一天,郭x毅趁父亲在午睡时举起菜刀连砍父亲数刀,因邻人发现且抢救及时,郭x未被砍死。郭x毅因犯被判处徒刑,其间郭x被次子接回家赡养。

  刑满释放后,郭x毅痛改前非,把父亲接到自己家中尽心赡养。今年年初,郭x病故,临终前留下,指定郭x毅为其遗产唯一继承人。郭荣不同意,认为郭x毅曾故意杀害父亲,因此没有。郭x毅辩称他虽因动刀砍父亲丧失过继承权,但父亲临终前的遗嘱又让他恢复了继承权,所以郭荣要分享财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两人争执不下,遂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x毅曾实施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丧失了继承权,遂于近日判决郭x临终前所立遗嘱无效,并剥夺了郭x毅的继承权。

  法律分析:《》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将会丧失继承权。本案中郭x毅因为实施过故意杀害父亲的犯罪行为,所以丧失了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尽管郭x临终前立遗嘱指定郭x毅为其遗产唯一继承人,但并不能恢复郭x毅因为故意杀父而被剥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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