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孙子祖母,要求“代位继承”祖父死亡赔偿金未获法院支持,一家亲人变成“仇人”。5月5日上午,在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唐晓兰法官调解下,四川省蓬安县人林雪清从丈夫死亡赔偿金中拿出7000元交给四个孙子,重新唤回了婆孙血脉亲情。
2006年6月,年近七旬姚宪在中死亡,肇事车主与姚宪的妻子林雪清及其四个子女经过协商,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肇事车主赔偿姚宪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0.3万元,一切后事由林雪清及其子女自行处理。领到赔偿款后,林雪清鉴于自己年事已高,丈夫的后事均由四子女料理,遂将丈夫的赔偿款分给四个子女各3600元。林雪清与死者姚宪共生育五个儿女,长子姚军于2003年因病去世,留下子女姚强、姚伟、姚丽、姚婷四人。
姚强等四人见四叔姑均分得了一笔赔偿款,由于父亲已去世,四兄妹一分也没有得到,他们觉得不公平。姚强等四人多次向祖母索要赔偿款未果,遂于 2007年7月23日将其祖母林雪清告上了法庭。
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虽是公民死亡时发生的,但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姚宪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其配偶所获得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抚慰金、误工费等20余万元不属于遗产。蓬安法院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第十一条之规定,于2007年10月作出判决,驳回了姚强等四人的诉讼请求。
四兄妹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心生便生怨恨,亲人间的关系日益恶化。四兄妹成天想方设法找岔与其祖母及四叔姑扭闹,几家人被弄得鸡犬不宁。
无奈之下,林雪清提出与姚强等四兄妹“划清界线,就当没有这几个孙子”,而四兄妹仍然不肯善罢甘休。年近七旬的林雪清虽然得到了丈夫的死亡赔偿,生活却从此没有了安宁。
林雪清多次来到蓬安县人民法院诉苦,该案的承办法官唐晓兰没有简单的的以案办案,不是以案结事了为借口予以推托,而是从化解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对双方进行案后调解。
唐晓兰法官先后多次登门拜访及通知到庭,采取分别调解、当面调解等多种方式做双方的思想疏导和沟通工作。法官真情化解纠纷和司法为民的精神终于感动了林雪清,2008年4月10日,林雪清当着唐晓兰法官的面自愿拿出7000元人民币给四兄妹以化解纠纷,而四兄妹得到祖母的“表示”后心里终于“平衡”。林雪清说,“赔偿款要留着养老,现在还不是继承的时候,但最后肯定有孙子一份……”,而姚强等兄妹称,“我们也不想跟祖母闹成这样,只是当时觉得父亲去世后自己被另眼相看……”
至此,由“代位继承”祖父死亡赔偿款而引起的家庭纠纷终于得以平息,法官案后调解终于促成婆孙亲情回归。(除承办法官外,文中其余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