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周医生的丈夫在一次翻车事故中死亡,当时,周已怀孕6个月。丈夫死后,遗有属于他个人的存款3000元,婆母要求与儿媳平分这笔遗产。有人告诉周医生,孕妇可多分遗产。请问,法律有此规定吗?
评析:《》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办理。因此,不是孕妇可多分遗产,而是在分割遗产时应予以先留下死者遗腹子(女)应有的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不死体,所留份额仍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继承。因此,周医生的婆母不能要求平分这笔遗产,而必须为她的遗腹孙子(女)留下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