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遗产范围

团队介绍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说房网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遗产范围 >

遗产的范围和继承原则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15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的范围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等。

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除《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以内的遗产可依法继承外,下列遗产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

3、国有资源使用权。如、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5、。公民使用的,只能与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进行遗产继承的分配时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2、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3、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4、照顾分配的原则

5、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