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有哪些? (涉及法律:)
老史今年已经80多岁了。怕几个子女为遗产产生纠纷,因此准备自立一份,请问,公民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范围大致可以划分为4类:
1.公民个人财产。主要有:①公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等不动产;②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家禽;④公民的合法收入;⑤公民的储蓄存款、生活用品;⑥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2.公民享有的中的财产权利。主要有:①公民中的财产权利;②公民中的财产权利;③公民中的财产权利;④公民的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利。
3.公民享有的和负担的。主要有:①合同之债中能够作为遗产转移的债权、债务;②因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的债权、债务;③因而发生的债权、债务;④因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4.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有:①公民有价证券中设定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②公民承包经营所取得的个人收益;③复员、转业军人特有的资助金、复员费、转业费、;④因工伤残的抚恤费和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费。
综上所述,老史可以根据以上范围来确定自己的遗产,立好遗嘱。(《民主与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