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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继承房产怎么过户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1-02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过户房地产需要准备齐双方的身份证明(已婚需要身份证,甚至需要在场),购房合同,缴税发票。继承房产还需要携带公证处开具的继承遗嘱公证书。

  公证遗嘱继承过户与普通二手房交易过户的区别就在于多出公证处开具的遗嘱继承公证书。遗嘱经过法律认可的情况下,在过户时才不会产生没必要的麻烦。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具体准备材料和流程如下:

  1、被继承人的销户以及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亲子关系证明

  3、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必须经过公证)

  4、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条件

  5、原产权房产权文件(房产证以及购房合同或发票等)

  6、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继承法指明继承方式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如上文提到的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公证过的遗嘱。没有遗嘱有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的需要提供与被继承人的亲子关系证明。派出所就能开具。

  继承人申请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过户的申请表

  2、房地产产权书(原件)

  3、公证处的遗嘱、继承以及遗留赠与公证书(原件)

  4、继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缴税发票(原件)

  注意:遗赠与继承不一样,遗赠需要缴纳一部分税。

  如果是法定继承过户,则免收契税。公证费是房屋估价的2%,房地产过户税是房屋估价的百分之零点零五的印花税,登记费100元和产权印花税5元。

  总体来说,公证遗嘱继承过户需要携带除房屋产权证以及过户双方身份证明和完税发票以外,再加上公证处开具的遗嘱公证书就可以了。有的家庭为了有备无患提前就做了遗嘱公证,但也有事后才去办理遗嘱公证的。只要在办理遗嘱公证时携带好上文开头提到的准备材料就能去办理,然后去公证书下来后携带原有应该过户准备资料在加上公证书就可以去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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