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持比重的增加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房地产商的开发周期与信托产品的期限比较匹配,在2年左右通常能实现现金回款,从而实现高周转、高杠杆的资金运营模式。而在自持以后,资金退出期限大大拉长,以往两年的房地产信托周期将难以为继。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或实行“租售同权”是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首先,“租售同权”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将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方面对房地产交易市场产生影响。其次,“租售同权”和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的发展,将可能对房租形成较大的上涨压力。住房自有率的下降,伴随着房租的上涨。当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是完全充分竞争的市场,房租价格完全反映了租赁房屋的供需关系和居民的购买力增长情况。然而,租售同权后,租房需求会增加,同时租赁住房的供给方市场集中度会上升,机构化租赁企业的出现,则会提升房企的定价权。
二、租售同权主要是保障哪方面的权利?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但要注意的是,“租购同权”只是能让租房者参加入学排队,不能保证所有的租房者和业主同时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因为教育资源本身是稀缺的。而且在实际中,不仅租房者和业主不能同权,购房年限不同的业主、户籍和房屋产权不一致的业主,排队顺序可能也会不一样。
综上所述,租售同权是国家针对房地产改革的重大政策,其出发点就是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并且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儿童的教育问题。目前,一些地方要求房地产企业增加自持的比例,这样是为了保障有足够的房屋供给到房屋租赁市场。这项政策对住房租赁市场及房租都有长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