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拖延不过户怎么办
卖房人“边卖边想涨价”的心态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比较普遍。在利益驱使下,卖房人往往在办理房屋交割手续前开始反悔,寻找各种借口故意不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为达到毁约的目的,使用的手段也是各式各样,如要求买主加价,加价不成,则采取串通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或由夫妻一方主张买卖合同没有经过共有人同意的;甚至直接把房卖给了第三人并过了户的。还有个别不良开发商与关联中介勾结起来,订立虚假合同,宣传“抢购”故意不给你过户等等。买方一般表现在房价下降或找不到下家时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毁约方法。
针对以上情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最好严谨些。如果买方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被“抢购”,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如果房屋被转卖他人或被“抢购”,在要求对方退还原来房款的同时,还可提起因房价上涨而造成的差价赔偿即期待利益诉讼。
二、二手房过户需注意什么
1、查询户籍状况
在交易之前,买家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及政府对外服务窗口查询户籍状况。房屋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管理,一般情况下,派出所会要求户主本人调取户籍材料,买家可以要求同卖家一起到派出所调阅。这个程序最好在交易前完成,一旦迁户有问题,买家可以拒绝购买。
2、核实相关证件
买二手房时,买家可要求卖家出示户口本,自己复印后留存户口复印件,以确认房子的户籍状况。
3、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在合同上注明相关条款,买家主要把握两点:一是付款的时间,买家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二是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免除买家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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