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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遗产继承继子可以继承吗?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5-16


  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自古以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所以一般情况下父母一旦去世,接管其财产的自然就是子女了,但是遇到特殊情况,例如继母的遗产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继承,继承多少合理呢?文中说房网小编将为您悉心解答。

  1.首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以下财产:

  (1)自然人的合法收入;

  (2)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

  (3)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各种票据、证券以及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等。

  2.其次在应不应该继承继母的遗产这个问题上,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法律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说继母再婚前有亲生子女的,首先,你的继母和你父亲合法结婚,你们之间就形成了抚养关系,从法律上来说你和其亲生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根据法律: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说房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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