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继承财产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继承顺位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上诉的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本文介绍了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相关条件以及继承顺位。《继承法》对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情况作了详细的规定。值得一提的事,在财产继承问题上,最好是事先公证,公证具有法律效力,让后续的继承省去纠纷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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