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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遗嘱要符合什么条件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4-28


  为了更好地实现立遗嘱人对自己身后财产的安排,订立遗嘱的时候一定要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满足法律要求的关于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那么具体来说有效遗嘱要符合什么条件?订立遗嘱是为了使得他人享有继承自身遗产的权利,那遗嘱可以附义务吗?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有效遗嘱要符合什么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遗嘱可以附义务吗

  我国继承法中承认可附义务。公民立遗嘱时,除处分自己的财产外,往往还要托付其他后事,这就发生了遗嘱中的义务,对于遗嘱人的这种终意表示,应予尊重并予执行。《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有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和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履行遗嘱中合法的义务,却接受了遗产,经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并不影响该继承人依照法定继承取得遗产。

  以上是关于“有效的遗嘱应满足哪些条件,遗嘱可以附义务吗”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有效的遗嘱应满足的条件及遗嘱是可以附义务的。订立有效的遗嘱是按照立遗嘱人真正地分配自己遗产的前提,所以要慎重对待,最好咨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帮助你审核订立遗嘱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更好地维护立遗嘱人的合法权益。

  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说房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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