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在房屋过户时应准备如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卖方在房屋过户时应准备如下资料:
(1)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
(4)《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3、买方在办理按揭贷款时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下:
(1)个人及配偶、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
(4)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4)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评估报告》原件;
(6)买卖双方所在按揭银行的存折复印件;
(7)原业主《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4、其他资料:
(1)无论买方还是卖方,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无论买方还是卖方,以按揭方式付款的,如果有配偶或者共有人的,应由配偶或者共有人的签字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无论买方还是卖方,其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并经过公证处、银行、房地局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