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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15


  一、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决定购买某个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前,要对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况进行审核。

 

  开发商往往为了融资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销售房屋,将对购买人形成根本性法律障碍。为防范此风险,购房者可向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认真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

 

  商品房开发的法定手续包括: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对于开发手续,应特别注意各许可证件中的 开发主体名称、开发土地用途、开发土地范围等必须相互一致;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也应特别关注,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土地是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的。

 

  3、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开发商常以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将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其实,格式化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很多条款是填空、选择条款,还设置有专门的补充条款,这些条款的内容正是留给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共同确定的;而且,就是印刷好的固定条款也可以修改。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

 

  4、务必要重视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条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常有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面积图、公摊面积表、装饰设备标准、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办法等,补充协议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

 

  5、谨慎对待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开发商虽然约定了违约责任,一般违约金额多数少得可怜,有的逾期一年的违约金不过几百元而已。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

 

  6、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对于您已经收集的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应当妥善保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不视为合同的条款,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除上述内容外,还应注意以下细节:

 

  1、要注意查看卖方的“五证”、“两书”、“一照”:

 

  (1)“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其要注意有些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冒名顶替。

 

  (2)“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3)“一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购房合同中还应该约定:

 

  (1)规划、设计的变更致使购房者解除 购房合同,开发商不仅仅要承担购房款的银行利息,还应承担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2)由于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购房者要求退房退款时,开发商还应该赔偿退房时房价与签订合同时房价的差额损失;

 

  (3)加重开发商违约责任,使其违约承担的损失超过其不当获利,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开发商恶意违约。

 

  通过上文对“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的介绍,相信大家有了更深的理解,希望在大家买房时有所帮助。由于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因此,购房者不应轻易信赖、屈从于开发商,应该理直气壮地要求将自己的意愿反映到合同中。为了保护您的利益,建议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请说房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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