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交什么材料
1、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合同或转预售合同书。
2、预售方应提供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营业执照。
3、提供预售房建设情况及预购方预付房款数额、定金等证明材料。
4 、提供已付购房款房、屋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等证明材料。
5 、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1、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2、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地理位置、四至界限、幢层号房、户型、公共部分说明和住宅小区公共设施权属等情况。
3、房屋的面积确认和面积差异处理。房屋买受人应当知悉楼体建筑面积、公用房屋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实际使用面积,在合同中载明具体面积内容,并校对卖方提供的图纸。
4、房屋质量情况。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明确房屋新旧程度、墙体、墙面、管道和其他有关设施的质量状况等。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载明:房体沉降度、墙面质量、电梯、水电气设施、房屋间距、绿化面积以及比例和社区设施及其归属等内容。
5、房屋的价格及其计价方式。确定房屋总价款,或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房价,或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房价。
6、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方式与期限。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方式包括房价支付方式和房屋交付方式。前者可以约定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其他方式等。后者是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验收、过户手续办理和税费交纳等方式。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对上述履行行为的具体时间予以明确。
7、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明确载明违约行为及其处理方式的内容,如违约情形、违约金数额、赔偿损失和定金罚则及其支付方式与时间等。
8、房屋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