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是什么呢?假如房子买卖双方约定好的价格是200万,然而在提供给相关部门的网签合同中,却是在成交价格一栏写成100万,另外的100万则写在了装修款一栏。这种对你一份合同,对外一份合同的方法,就被称为“阴阳合同”。
而近日,随着《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文稿公布,“阴阳合同”将受到治理。文稿明确二手房交易时,房屋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价格全部包含在成交价格内,并且要求房屋转让价款、申请贷款与申报的房屋价款、缴纳税收时申报的房屋价款一致,这种种规定就让想通过“阴阳合同”逃避税收的交易减少。
文稿中也对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经常闹纷争的地方提出了解决方法。其一是对于买卖双方迁户问题提出了方案,新合同明确规定售房者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接之日起,去房屋所在地户籍管理处进行户口迁出手续办理,如果未在约定期限内迁出,要向买方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直到迁出为止。其二是针对“一房多售”现象,新合同通过增加预告登记来保障合同有效进行,买房者通过预告登记该房子后,售房者就不能再将这个房子出售给其他人,除非预约者同。
二手房交易合同的完善,将会更好的保障二手房市场,让交易双方远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