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招:文本合同中的空白部分应是开发商和购房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需要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因此,你完全有理由拒绝发展商的“越俎代庖”;
第二招:凡是不让签补充协议的大多是因为开发商无法或没有足够信心兑现承诺,对此,购房人应事先明悉,不该事后抱怨;
第三招:将开发商口头承诺的内容(当然最好能有规划文件的复印件)签进合同,如开发商不配合,也一定要争取;
第四招:详细约定交房条件,如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小区道路畅通、社区环境良好、水电开通等等;
第五招:开发商约定的违约赔偿标准一般较低,多为银行存款利率,建议购房人要求改为“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以示公平;
第六招:将“不可抗力约定”条款中“包括但不限于”的“但不限于”删去,并最好约定“当确因市政原因延误交房时,应提交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第七招: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要求开发商出示经小区办备案的《物业管理公约》。
二、签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细节?
现在,大部分购房者都知道在签订合同时,将合同签得越细越好。不过,还是有两个细节容易被忽视。
1、房屋产权证取得的时间含糊不清。
有的购房者缺乏经验,按照开发商提供的合同签订了诸如“在最快时间内”、“及时”等等字眼的合同,这在发生纠纷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定要把开发商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确切时间写在合同中,如果到期不能取得房产证,则买方有权退房,或者逾期不能取得房产证,则按日、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2、开发商对待贷款或商业贷款的态度。
因为银行对公积金贷款审查较严格,要求开发商提供合法的“五证”,如果开发项目不合法,银行是不会贷款的。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如果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的则买方有权退房、退款”,如果开发商在这个问题上态度暧昧或者不敢承诺,就从侧面证明了银行也不看好这个项目,或者说银行预先帮我们审查了这个项目已经存在风险。
上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应该怎么签购房合同”以及“签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细节”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上文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因房屋的价值巨大,如果购房者在购房时不慎掉入了开发商设定的陷阱,那么购房者将要遭受的损失也是非常大的。因此,如果您决定购买房屋,就要对购房合同的签订引起重视,因购房合同是购房者维权的重要依据。在签订购房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要注意及时咨询说房网的房产专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