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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的风险如何防范,哪些情况下可解除购房合同?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1-10


  一、购房合同的风险如何防范

  1、注意房屋面积的相关约定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组成。购房者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者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2、注意价格、收费、付款方式等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买方可以要求在合同中注明,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3、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4、产权登记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二、哪些情况下可解除购房合同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4、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6、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7、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8、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9、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10、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2、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上文内容就是对有关“购房合同的风险如何防范”以及“哪些情况下可解除购房合同”等问题的详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人们在买房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格外注意防范购房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房屋的价格非常高,一旦遭遇风险,将会给购房者造成不小的损失。实践中,您在与卖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您发现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存在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协商处理,必要时可以向房产专家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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