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方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
2、写明双方欲进行买卖的房屋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
3、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等;
5、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等;
6、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7、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等;
8、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等;
9、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二、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注意什么?
要点一: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
要点二: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
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要点三: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定金、首付款、余款和尾款四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要点四: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要点五: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要点六:买方须见房主
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取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要点七: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根据上文的内容,相信您对有关“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以及“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注意什么”等问题的具体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上文内容能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有买卖就会有风险,二手房买卖亦是如此,且较之一手房买卖,二手房买卖的风险更大,因此,购房者格外要谨慎,切莫掉进卖方设定的陷阱里,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为了能够降低甚至是避免风险,成功购得您心仪的二手房,建议您在与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对合同的内容要谨慎审查,对于某些不明确的内容要及时咨询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避免陷入卖方的购房圈套,从而遭受了无谓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