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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一房二卖时购房者要怎么维权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9-01


  提要:现实生活中,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的行为。那么如果发生一房二卖如何处理呢一房二卖的行为势必会对购房者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那么如果遭遇一房二卖时购房者怎么维权呢本文为您整理的关于一房二卖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一、发生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二、遇一房二卖时购房者怎么维权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对其违约的处理与法律适用。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这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上文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发生一房二卖如何处理”以及“遇一房二卖时购房者怎么维权”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生活中房主将一房二卖获得的巨款挥霍一空导致购房者不能有效追回房款的例子的有不少,为了预防发生这样的情况,给您造成巨额损失,建议您在购房时要谨慎审查,看看该房子是否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如果您不知道怎么辨别时,建议您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如果您不幸遭遇了一房二卖的情形,要及时采取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寻求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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