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此,在拿钥匙前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查看有关证件,主要是《综合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测绘成果表》。
交付时开发商如果不能提供《综合验收合格证》,消费者可以拒绝接收房产,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已到,楼盘尚未通过综合验收,开发商通知可拿钥匙,而消费者又急等入住的,那么,在办理交房手续单上最好声明:因该房屋未经综合验收,交付日期以该楼盘通过综合验收日期为准。
二是实地查看。
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前虽已通过了有关部门的综合验收,但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不表明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一定符合其与消费者所签合同的约定。为此,消费者在接收房屋前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包括房屋的建筑质量(如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是否有渗漏等)、空间尺寸、室内设施、室外环境、公共设施质量等。如果发现所交付的商品房和小区配套设施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异议。因开发商对商品房或小区配套设施进行修复整改而导致逾期交房的,消费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