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一点要买卖中介三方当面签订

来源:未知 时间:2018-07-10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原告诉称

  原告封小姐起诉称:封老爹是我父亲,我在北京郊区有一套房产,因为自己在市区上班,所以想把该房产卖掉,但是又没时间就一直拖着没有去管理。2009年6月,我父亲听说我有想要卖掉此房的打算,便找到中介公司以40万元的价格挂牌出售,但中介公司自称对该房产做了免费评估,评估价为36万元,40万元根本卖不出去,我父亲告知中介:我明确要求过低于40万元就不卖,但中介公司以各种方式劝说我爹,硬是让我父亲以37万元的价格挂牌出售,最终我父亲与中介公司签订了《限时包销合同》,合同对我父亲的违约行为作出了约定。合同签订后,我父亲便把房产证等资料交到中介公司。后来我知道此事后,不同意37万元出售,于是便让父亲去中介公司取回我的房产证等相关资料。但是中介公司却说我父亲违约,让我父亲支付违约金。经多次协商不成,我只能请求法院确认我父亲和中介签订的《限时包销合同》无效,我父亲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被告辩称

  被告中介公司答辩称:合同是我和封老爹的真是意思表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封老爹支付我公司违约金。

  三、法院查明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原告封小姐和封老爹是父女关系,封小姐在北京郊区有房产一处,自己在市区上班,曾经在封老爹跟前提过打算卖掉该房一事。封老爹见封小姐工作繁忙,便找到中介公司欲以40万元的价格挂牌出售,但是中介公司告诉封老爹,该房屋是高龄房产,经评估,市值36万元,40万元的卖价过高,封老爹告知该房产是闺女封小姐的,封小姐明确低于40万就不卖。后经中介公司多次劝说,最终封老爹同意以37万元的价格出售。并将该房产的房本等相关资料交给中介公司,同时还和中介公司签订了《限时包销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封老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便要向中介公司支付5000千元违约金。封老爹事后将卖房一事告诉了封小姐。封小姐根本不同意以37万元的价格出售。后封老爹去中介公司告知不想卖房并且要取回相关资料时,中介公司向封老爹索要违约金。后经调查,中介公司和封老爹约定的房屋售价是37万元,挂牌的售价却是42万元。

  四、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封老爹和中介公司所签订的《限时报销合同》无效。

  五、北京房产纠纷律师靳双权点评

  本案中,诉争房屋登记在封小姐名下,并非封老爹名下。中介在和封老爹签订合同时,合同的确对封老爹违约一事有约定,但是中介公司没有核实封老爹对诉争房屋的处置权,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中介没有要求封老爹出示封小姐的授权书或其他能证明封老爹有权出售诉争房屋的证据,事发后也没有得到封小姐的追认,所以法院判决封老爹和中介公司签订的《限时包销合同》无效是正确的,既然合同无效,也就不存在违约一事。法院在审理时还查明中介公司企图以吃差价的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提供虚假信息,因此中介公司的请求更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中介还是买方,一定要仔细审核出卖人是否就是房产证上的人,只有所有权人才有权利处理自己的房产,如果不是所有权人那么必须要求权利人亲自当面签署授权委托书,方便的话可以做公证。实践中许多中介公司为尽快做成交易,就让所谓的卖方拿着回去签授权手续,这种做法存在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同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卖方、买方和中介三方当面签订,价格透明,这样才是正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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