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解析一起夫妻中男方去世,其父母与女方就遗产房屋诉讼分配案例

来源:创始人 时间:2023-10-16

北京房产专业律师靳双权(13426037149)专业代理房产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拆迁房产纠纷,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离婚房产分割等房产案件。从业十七余年,带领专业房产法律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读者。(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原告诉称

二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二原告依法继承被继承人孙某杰名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A房屋的三分之一份额即649633.33元;2.……判决被告分担本案评估费。

事实与理由:二原告系夫妻关系,被继承人孙某杰为二人之子,被告与孙某杰系夫妻关系。2016年孙某杰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并于2020年去世。北京市通州区A房屋登记在被告与孙某杰名下,系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现二原告与被告就孙某杰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分歧,双方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二原告因此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

不同意二原告继承孙某杰的遗产,孙某杰发生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之后,二原告就没有管过。

 

法院查明

二原告系夫妻关系,被继承人孙某杰系二人之子,孙某杰与被告系夫妻关系,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6年11月,孙某杰因交通事故受伤,被诊断为脑梗死后遗症处于植物人状态,直至2020年10月13日去世。

关于孙某杰遗产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A房屋系孙某杰与被告婚前共同购买,并登记在二人名下为共同共有。案涉房屋以被告名义办理了房屋贷款,孙某杰发生交通事故后至其去世期间,被告支付房屋贷款80585.73元。至孙某杰去世之时尚有190319.49元未偿还,之后被告陆续在偿还贷款。

第一,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于案涉房屋的价值未达成一致意见,二原告主张案涉房屋每平方米的价值约5万元,被告主张每平方米单价约三万元。经二原告申请,对案涉房屋的现值进行评估,总价值1948900元。二原告及被告均认可该评估报告,亦同意法院按照该价值分割案涉房屋。

二原告向本院提交二原告、被告、孙某杰2009年12月18日签订的协议书一份,内容为:被告及孙某杰婚前买房房款395000元,首付款共交143900元,双方各付一半首付,二原告给他们二人出资首付72000元,已交房主。二原告据此主张在分割案涉房屋时应另外向二原告支付72000元。被告认可该协议,但称购房时被告支付了100000元,二原告支付的钱款并非完全用于购房还包括支付婚礼的部分费用。

 

裁判结果

被告宋某与被继承人孙某杰名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A房屋中孙某杰的份额由被告宋某继承,房屋剩余贷款由被告宋某负担,被告宋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折价款550000元。

 

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案中,孙某杰因病去世,二原告作为其父母、被告作为其配偶均有权继承其遗产。

关于遗产的分割。第一,案涉房屋系孙某杰与被告共同共有,其中的二分之一属于孙某杰的遗产。双方均认可并同意按照1948900元的价值进行分割,案涉房屋至孙某杰去世之时尚有贷款190319.49元未偿还应自总价值中予以扣除。

二原告依据其与被告、孙某杰签订的协议书要求另外支付72000元的主张,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且本案中被告不同意支付,法院不予处理,二原告可另案主张。

 

分享到:
上一篇:一起父母遗产房屋,部分子女不同意按照遗嘱分割引发的诉讼分配案例 下一篇:北京房产律师解析一起因部分子女不认可老人遗嘱引发的诉讼继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