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继承权

团队介绍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说房网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继承权 >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同时死亡的,死亡时间如何确定?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15


  核心内容:两个以上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何确定其死亡的先后顺序?一般来说,是根据实际死亡的先后时间确定死亡顺序,如果确实无法确定死亡时间的,则基于保护继承人利益和遵循自然法则来确定被继承人死亡顺序。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有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上述有关推定死亡时间的解释,主要是基于保护继承人的利益和遵循自然法则。其含义概括为以下几点:

  1、根据实际死亡的先后时间确定

  几个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果能够确定他们死亡的时间,应当以此为继承的开始。例如,二人在同一事故中罹难,丈夫当场死亡,妻子在抢救去医院的途中死亡,则可以确定丈夫死亡在前,妻子死亡在后。如果夫妻二人各有一弟,再无其他亲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丈夫遗产先由妻继承,妻子死亡后遗产再行分配。最后夫妻的全部财产都由妻子的弟弟继承,丈夫的弟弟不能继承。

  2、根据保护继承人利益和自然法则确定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如果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但几个人辈份相同的,应报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分别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例如,一个四口之家,有父亲、大哥、二哥和小弟。大哥、二哥都已娶妻生子,小弟未婚。某日,小弟驾驶自家汽车,拉着父亲、大哥、二弟到省城去谈生意,途中发生,导致四人死亡。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