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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16


遗产有哪些?如何清偿?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而应承担的;(4)被继承人因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6)其他。

应当首先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其次优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各种债务。但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另外,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第3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有时,各继承人已将遗产分割完毕才发现还有未清偿债务的,这是应按以下办法清偿:(1)如有人又有和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2)当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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