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16
不少人认为:子女虽然给别人收养但仍是父母的亲骨肉,显然能继承自己亲生父母的财产。但这种认识却是错误的。由于的建立,养子女也就失去了对生父母的遗产的。因为《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但根据《》第十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同时又对生父母尽义务较多的,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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