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6-16
中国法院网讯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纠纷,判决黄某等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欠本息7万余元。
2006年初,吴某与张某签订一份,约定吴某从张某处购买起重机一台,货款16万元,分二次付清。合同签订后,张某按期交付了起重机,吴某如期支付第一笔货款10万元后不幸去世。张某与吴能顺继承人数次协商未果后,将吴的继承人黄某、吴某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承担吴某所欠欠款本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吴某签订的合法有效,张某依法交付货物后,吴某应按期,其死亡后,应根据《》的规定由其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