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6-15
出嫁女有父母的义务,也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但是,出嫁女的父母如果已经根据当地习俗被所在乡村收为“五保户”的,则他们的遗产能否由其女儿继承这—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几个继承问题的批复》中指出: (1)出嫁之女,愿尽父母的义务,对生父母之遗产有继承权,如生父母已经被民政登记为“五保户”,大队支付的一切活费用.女儿应予偿还。并对其生父母去世后的一切费用全部负责;
(2)出嫁之女,对生父母未尽扶养义务,其生父母为“五保户”的,死后遗产应按“五保户”之财产处理:即该“五保户”死后的遗产除用于殆葬费用外,其余部分如死者有按遗嘱处理,如无遗嘱一律转归合作社集体所有,作为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