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纠纷渐高发 富阳日报帮忙理理清

来源:admin 时间:2017-06-15

父母操劳一辈子,总想为儿女多留下点财产,让儿女的日子过得更好一些。不过,财产多有时并不见得一定是件好事,一片爱子之心成了兄弟姐妹嫌隙的根源,这样的事我们也听说得蛮多了。

在富阳,随着近年来市民生活越来越富裕,遗产分割问题也逐渐多了起来,关于老人生前留下的财产分配的遗嘱纠纷时有发生。近来,我们律师团也收到了类似的问题,记者到富阳的各个司法所了解,发现这样的纠纷还真不少。为此,我们这一期邀请了浙江好阳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霞玲律师为我们来讲讲遗嘱的问题。

案例一

5年前立下的遗嘱,过期了吗?

张大爷和张大妈夫妻俩共有3个儿女,已经各自成家,其中小儿子离异后仍与两位老人一起生活。

5年前,张大爷立下遗嘱,写明他所住的房子和存款都归小儿子继承,不久张大爷去世。当时,因为张大妈还在世,3个子女都没提起继承遗产的事。

今年5月份,张大妈去世,3个子女因为遗产产生纠纷。小儿子认为,父亲已经留下遗嘱,应该按照遗嘱办理。但他的兄姐认为,遗嘱是5年前留下的,当时没有履行,现在已经不算数了。

3人都想知道,当初父亲立下的这张遗嘱,现在还有效吗?

遗嘱没有有效期一说,但提起遗嘱纠纷诉讼有两年的时效,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陈律师说,其实,遗嘱并没有有效期一说,只要这个遗嘱的形式和内容是合法的,这个遗嘱就是有效的。

虽然没有有效期一说,但如果因为遗嘱继承而发生纠纷,这时倒是有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法律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不过,如果这一天距离被继承人死亡已经超过了20年,也不得提起诉讼。

就这个案例而言,两年的诉讼时效是从5年前起算还是今年5月起算呢?

陈律师解释,我们所说的两年诉讼时效,是从权利被侵犯时(如请求分割遭到拒绝)开始算的。张大爷死后,房子和存款大家没有进行分割,谁的继承权都没有被侵害。直到今年5月张大妈死后,大家才对财产的分割产生纠纷。因此,并没有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不存在遗嘱不算数一说。

案例二

财产留给代书遗嘱者,遗嘱有效吗?

王大妈共有5个儿女,除了小女儿自幼患有小儿麻痹症至今没有结婚外,其他子女都已经各自成家。

王大妈想把她的一点积蓄都留给相依为命的小女儿,于是早在2011年的时候就由小女儿执笔,王大妈自己签字按手印留下遗嘱,写明把财产留给小女儿。

今年5月底,张大妈病故,子女们为了财产问题发生争吵,认为先前的遗嘱无效,应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五姐妹平分遗产。

张大妈的遗嘱到底有效吗?

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还必须是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人。

陈律师分析,张大妈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等形式,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还可以立口头遗嘱。

张大妈立下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但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同时,见证人还必须是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人。

本案情况看,遗嘱的代书人是张大妈的小女儿,是财产的继承人之一,根据遗嘱的内容,财产还是由她来继承的,因此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这样的遗嘱并不符合代书遗嘱的规定,这份代书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既然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那张大妈的遗产该如何处理?陈律师说,应按法定继承来处理,一般来说,财产会平均分配,不过,由于小女儿自幼患有小儿麻痹症,可能生活不能自理,生存能力较差,所以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考虑多分些。

案例三

女儿病逝,女婿有继承权吗?

孙氏夫妇无子,只有一个独生女儿孙小妹。孙小妹结婚后,老两口就和女儿女婿一起生活。几年前,孙小妹因病去世,女婿小李带着孩子仍与岳父母一起生活,直至为老人送终。

在继承老人在村里的房屋的问题上,有人说女婿是外人且户口不在村里,无权继承岳父母的房屋,老人的房屋应由村集体收回。小李想知道,他有权继承岳父母的房屋吗?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陈律师说,根据继承法规定,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从本案情况分析,孙小妹结婚后,老两口就和女儿女婿一起生活。孙小妹去世后,小李与岳父母一起生活,直至为老人送终。也就是,说孙小妹去世后,女婿对老两口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样看,女婿就完全有权继承岳父母的房屋。

因此,老人的房屋应由村集体收回的说法是错误的,如果村里真这样做的话,就侵害了女婿的继承权。(记者 陆登峰 通讯员 吕琪琪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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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遗嘱的五种形式中,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最高,也是最受信任的遗嘱“管家”。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遗嘱公证由最初的“触霉头”,到如今已日渐为人所接受。

记者从富阳市公证处了解到,近年来,虽然办理遗嘱公证的市民不多,但年轻化的趋势却很明显。根据公证处的统计,去年,公证处共办理了遗嘱公证21件,涉及的财产基本为房产,也有些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金。

作为法律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为何能保障各遗嘱受益人的权益?公证处相关人员介绍,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遗嘱公证程序的严谨。申请人提出遗嘱公证申请,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在符合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下,需在两名公证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办理,且会全程录音录像,办理一份遗嘱公证需要大概3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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