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解案例:解财产遗嘱纠纷 促家庭安定和谐

来源:admin 时间:2017-06-15

近年来,许多家庭对立遗嘱的认识观念有所改变,不再认为立遗嘱就是交代后事、不吉利。不少老人在自己神智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立下遗嘱避免子孙因财产问题引起纠纷。但也有家庭因遗嘱确认问题引起纠纷。

2015年4月7日,当事人柯某清就家庭遗嘱确认纠纷来到南通司法所寻求帮助。柯某清与其父亲柯某金、其姑姑柯某英等因其奶奶张某朱(已故)一份财产确认问题产生纠纷,申请调解。张某朱的遗嘱上明确将其位于闽侯县南通镇盛汉16号房屋继承给柯某清,后该房屋被政府拆迁后,那么其补偿安置于闽侯县南通镇罗洲和方庄的安置点安置房90平米户型一套住房即全部归其孙女柯某清个人继承所有,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但柯某清的父亲柯某金、三位姑姑柯某英对其遗嘱的确认问题有所疑义,特来咨询调解。南通司法所调解员在了解本次案情后,分别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查,确认当事人双方都有见过并知道这份遗嘱的内容。调解员对当事人双方以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为主,对当事人双方讲诉相关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司法所的调解,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当事人柯某清父亲、姑姑柯某英、柯某英、柯某英一致同意尊重母亲张某朱的遗嘱,放弃位于闽侯县南通镇盛汉16号房屋继承争夺,即该房屋被政府拆迁后,其补偿安置闽侯县南通镇罗洲和方庄的安置点安置房90平米户型一套住房的继承权归柯某清所有,与任何人无关。此案调解成功,避免了柯某清一家矛盾纠纷升级,促进其家庭和睦,维护南通镇和谐稳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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