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产继承转卖 是否需要办理过户?

来源:admin 时间:2017-06-16

  我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一份父亲写的,遗嘱上清楚写明将房产留给我们四个女儿。现在上是父亲一人的名字,根据父亲遗嘱我们没有任何争议,想把房子卖掉。现已与买房人签订,卖方为已逝父亲的名字,人为我的名字。请问:有纸质遗嘱原件,是否还需要办理遗嘱公证?是否需要将房产先过户到4个女儿的名下,再过户给买方? ---林女士近日致电法律百事通热线4008805008咨询

  【解答】

  应先将至继承人名下,然后再进行转让。对于你提到的遗嘱,除非你们子女之间能完成的公证,否则,对于遗嘱的认定要通过诉讼来解决。

分享到:
上一篇:《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纠纷有何规定? 下一篇:父女同起车祸去世 女儿有无遗产份额